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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漏”惹麻烦:泰昂能源称“手滑” 姜素华遭起诉

2017/3/31 21:38:59 点击:411
 

文 | 挖贝网 许芸



今年年初,全国股转系统对频繁“捡漏”,涉嫌交易违规的账户“姜素华”进行处罚,采取限制证券账户交易(六个月)的自律监管措施。但现在,“捡漏”给姜素华带来的麻烦还没完。



3月29日,泰昂能源(834238.OC)发布公告,宣布已将姜素华等4名投资者告上法庭,并冻结其所持公司的相关股票。


根据全国股转系统公告,姜素华涉嫌的违规交易共有4起,都是点击成交其他投资者低价卖出申报,也就是俗称的“捡漏”。其中,就包括在2016年8月26日以0.24元/股的价格买入泰昂能源124.421万股。因该次股票转让价格明显低于泰昂能源每股净资产等公允价格,为避免股价出现异常波动,泰昂能源自2016年8月29日起紧急停牌至今。


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在8月26日,泰昂能源以0.24元/股的价格成交的共有224.621万股,姜素华“捡漏”的部分占成交总数的55.39%,剩下的则被苏强、侯思欣、三河市博英启程商贸有限公司(下称:博英商贸)3名投资者分别买走。


该笔交易的卖方为泰昂能源实际控制人之一汪松华。对此,汪松华表示,该股票转让事宜为其误操作股票账户所致,并非其本人真实意思表示。也就是说,他“手滑”了。


为了挽回损失,汪松华与苏强、侯思欣、姜素华、博英商贸进行了回购股票的协商工作,但各方未达成一致。


协商不成,汪松华将四名投资者告上法庭,并提起财产保全申请,申请冻结四方所持有的泰昂能源股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16日、12月26日作出《民事裁定书》,查封、扣押或冻结前述四方相关金额的财产,并于2017年1月6日、2月23日分别作出《查封、冻结、扣押财产通知书》,冻结前述四方所持有的泰昂能源股票。


目前,汪松华和博英商贸的案件将于4月18日开庭,其他案件的开庭时间尚未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这笔单价为0.24元/股的交易是协议转让下的泰昂能源挂牌以来首次成交。按照全国股转系统3月25日发布的《关于对协议转让股票设置申报有效价格范围的通知》,泰昂能源下次的股票申报价格应当不高于前收盘价的200%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50%,超出该有效价格范围的申报无效。


一笔交易,将泰昂能源的前收盘价定在0.24元,什么时候股价才能恢复正常水平,准确反映公司价值,暂时无解。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泰昂能源的诉讼能否取得胜诉也是一个现实问题。


据挖贝网了解,此前,轰动市场的宁波水表(834980.OC)两笔高达1970元/股的“乌龙”成交,虽确实系投资者误操作所致,但由于是按照依法制定的交易规则进行的交易,因此全国股转系统认定异常交易的成交结果仍然有效。


而更早之前的九鼎集团(430719.OC),在当时市场价超过20元的情况下,卖方以一分钱卖出10万股,明显有失公允,买卖双方因此闹上法庭,但还是以卖方败诉告终。


泰昂能源能否成为例外,在挽回损失的同时“救回”公司的股价和估值,只能等4月18日的判决结果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