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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拿本钱去投资 新三板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理财乱象

2016/12/7 19:56:01 点击:404
 

文 | 挖贝网 郭丽霞


12月2日,百川锁业(831909)发布公告称,在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500 万元之后,拟将剩余的1438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来投资理财产品。挖贝网同时发现,新三板市场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的公司数量今年以来数量明显增加,2014年为0家,2015年出现了3家,2016年就达到了108家。

 

除上述108家公司明确表示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于“闲置募集资金”外,另一些意欲理财的新三板公司未在公告中明确告知这些“闲置资金”的来源。

 

挖贝新三板研究院统计发现,今年以来截止12月6日,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司接近1103家,这一数字相比过去的两年增幅也十分明显,2015年有110家,而2014年仅有4家。此外,在一部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外,还有403家明确表示投资理财产品用的是“自有闲置资金”,而不是“募集资金”。


能不能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 企业很纠结


一般来讲,企业募集资金的额度是一个中长期的资金使用。一次性募集回来后,短期内也许花不了那么多,对此,有些公司就会考虑使用这批短期内不使用的资金来做短期理财,在公告中可以发现,“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是他们投资理财最常用的原因。

 

有的企业也在公告中表示,“由于募投项目暂时未启动和实施,在不违反监管部门对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规定的前提下将闲置资金用来投资理财产品。”从以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闲置资金”的企业数据可以看出,新三板公司在成功募资后购买理财产品已经成为一个常见的现象。

 

而在股转对募集资金用途严格监管的背景下,针对能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问题,很多新三板企业表现出了纠结。一家大数据公司的董秘表示,“现在企业其实比较犯难,资金躺在账上,眼瞅着贬值。”

 

另一家物联网公司董秘也告诉挖贝网,“从合规角度,这不正确,理财产品属于投资,不在募集使用范围;但从资金事宜角度,保本理财确实可以提高使用效率。”

 

上述大数据公司的董秘补充表示,“一般这种理财产品都是短期的,保本型的,至少跑赢活期利息的,如果募集资金回来啥也不做,只是去购买理财产品,那肯定是不妥的。”

 

还有其他好几位新三板公司的董秘也同时肯定了上述两位董秘的观点,“现在企业募集资金并不是马上要使用,在资金使用空白期,闲置资金比较浪费。”

 

相对于新三板企业表现出来的纠结,新三板公司的研究员和从事挂牌公司辅导的部分专家则坚持认为这种现象不合规。

 

一位新三板研究员表示,“这是违法违规的,资金必须用于企业运营,资金必须有特定用途,不能投资其他理财产品。”

 

另一位同样不愿具名的分析师认为,“融资应该是用到实业,而非再用到金融。这种不合理现象不该听之任之,应该得到有关部门重视。”

 

他解释表示,“理财产品也分很多种,有些和银行存款类似,那就等于是存放银行了,但是也有一些p2p的理财产品,风险还是很大的。”

 

还有一投资人表达出了和分析师类似的观点,“这是违规乱象,做实业的更不应该这样去做。”但他同时透露,“有的企业出于战略考虑,利用闲置资金理财借此建立金融机构或者融资主体之间联系。”

 

募资用途乱象 股转高举监管大棒


在挖贝网与几位新三板董秘的交流中,大部分企业对“企业将闲置资金用来理财”的行为表示“理解”。他们认为,如果企业募集资金额度较大,可以对前期的一些富余资金投资一些保本的短期理财产品。上述一位投资人也表示新三板市场资金投融资其实很普遍,“理财产品收益高于融资成本 ,企业就会这么做。”

 

然而,在当前新三板市场整体融资遇冷的背后,一些公司融不到资,另一些公司融资额大大超出所需。对于产生这两种极端现象背后的原因,一家研发气力输送系统的董秘告诉挖贝网,“融资要有融资的计划,融到钱就该用到募投项目,购买理财产品明显是没有按照当初设计好的去执行。”

 

另一位董秘也表示,“去年新三板积极稳定发展,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去融资。但是现在市场不一样了,不一定什么时候才能找到钱,所以有钱的时候就赶紧先拿着。”

 

上述研发气力输送系统的董秘补充道,“企业融资的钱超出实际使用需要,说明公司在财务预测方面能力偏弱。”

 

目前,由于新三板市场尚无专门针对资金募集的监管文件,造成了新三板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上乱象频出。不过,作为企业在公司治理上极为重要的一环,股转系统正在逐渐打出监管的铁拳对募集资金管理进行规范。

 

今年8月,股转系统出台《股票发行问答(三)》,针对新三板企业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及股票发行方案的信息披露三个方面,对挂牌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提出了监管要求。

 

新规中明确规定,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方案中应当详细披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如果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流动资金情况,说明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测算的过程。

 

除此之外,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方案中应当详细披露前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包括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投入资金金额以及对挂牌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等。挂牌公司的主办券商应当在“主办券商关于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意见”中就挂牌公司本次发行是否符合募集资金专户管理要求、是否符合募集资金信息披露要求等逐项发表明确意见。